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面向区外选调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8人(其中审查调查工作人员7人,限男性;其他工作人员1人)。
二、公开选调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公开选调对象范围
章贡区外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符合交流进机关条件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报名参加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2015-2017)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不足三年的以实际考核年限为准,试用期视为称职等次;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的条件;
6.与章贡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无直系亲属关系等需要回避的情况;
7.具备法律、侦查、审计、财会、经济等专业知识或具有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审计、财经等工作经历以及有办案经验者可优先选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经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调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31日-2019年6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章贡区纪委组织部(章贡区区政中心东11楼1104室,咨询电话:0797-8199205)。
(二)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1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登记表》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自行打印);
5.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6.具有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审计、财经等工作经历的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7.近五年(2013年-2017年)年度考核有优秀的,附相应年度考核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8.因工作业绩突出,个人获得设区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含市级),附奖励证书或者文件复印件。
因特殊情况无法现场报名的,可以进行网上预报名,预报名需将上述所有报名材料的电子文档或扫描制作的PDF文件,发送至区纪委组织部邮箱:zgq_jwzzb@ganzhou.gov.cn(文档大小控制在5M以内),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发送邮件标题格式或文档格式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审核。通过网上预报名的,报名材料原件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方可参加笔试。
报名后证件原件当场退回,上交的复印件及其它资料不予退回。
(三)资格审查。6月12日上午由区纪委监委会同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及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考选条件者,即取消其考选资格。
四、考试
(一)笔试。笔试开展综合能力测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采取百分制评分,主要测试参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纪检监察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为鼓励先进,本次选调对参考人员实行加分,近5年(2013年—2017年)年度考核有优秀等次的,每次加1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即:笔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加分。笔试考试时间为6月15日(上午9:00—11:00),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6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为章贡区纪委组织部(章贡区区政中心东11楼1104室)。
(二)面试。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照拟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百分制评分,主要测试参考人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等。面试时间为6月22日上午,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为6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领取面试准考证地点为章贡区纪委组织部(章贡区区政中心东11楼1104室)。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选调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五、体检
组织入闱考察人选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试总成绩不带入差额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与岗位的适应性。考察对象需提交近三年的工作小结,工作年限不足三年的以实际考核年限为准提交工作小结。
七、确定拟选调人员
考察结束后,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
八、公示和调动
最终确定的拟选调人员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章贡区相关政务媒体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报区委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选调人员原为科级职务的,保留原职级工资待遇。
九、其它事项
(一)成立章贡区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编办等部门相关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选调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区纪委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章贡区纪委监委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97-8199205。
附件:章贡区面向区外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章贡区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