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所设置的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1名。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社会征信记录;
2、爱岗敬业,由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4、女性,年龄为30-36岁,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熟悉Word、Excel等办公软件使用,有办公室文员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工作职责
1、接听、转接、记录来电;
2、接收、登记、分发、传阅、送签来文;
3、负责办公室文稿打字、排版、印制及办公平台文件处理;
4、协助做好有关会议后勤保障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31日-2019年6月6日;
2、报名地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9008室(长青北路市房管局)
联系人:林春景电话:646116613979011938
3、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表》。
(二)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分为面试和基本技能操作两个环节。
(1)基本技能操作测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打字速度、对Word、Excel办公软件的熟悉程度。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等;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计分办法
技能操作和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
总成绩=技能操作成绩(50%)+面试成绩(50%)
(4)体检与考察
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分数相同一并进入考察对象。
体检:体检标准参考江西省公安招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考察由用工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征求考生意愿由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5)公示
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余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录取及待遇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照《中共新余市委办公室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工作方案>的通知》(余办字〔2014〕34号)要求,对拟聘用编外人员实行劳务派遣,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待遇2200元/月并交纳相关保险),试用期满后合格者,由新余市赣中人才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予以清退。试用期转正后待遇从优。
七、其它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者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招聘公告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2.应聘者请保持通讯畅通。
3.本公告由新余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新余市派遣用工报名表
新余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