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江西省科技交流中心、江西省科技金融管理服务中心、江西省科技信息研究所、江西省分析测试研究所、江西省专利事务所(江西省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等6家事业单位均系江西省科学技术厅直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开展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发展研究中心主要承担科技战略研究、省级自然基金、科技档案管理等工作。
江西省科技交流中心主要承担国际国内科技交流与合作工作。
江西省科技金融管理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开展全省科技与金融对接服务,辅助科技金融专项资金管理以及科技金融统计,培训研究开发等服务性、技术性工作。
江西省科技信息研究所主要开展科技发展战略研究、科技决策咨询与服务、科技统计分析、科技创新资源与科技文献共享服务、科技成果档案管理与服务、科技电子政务管理与服务等科技信息研究和科技创新公共服务。
江西省分析测试研究所主要承担分析测试服务与研究和科技创新创业服务等工作。
江西省专利事务所(江西省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主要承担专利代理、专利技术转让、文献检索、纠纷诉讼、知识产权咨询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见附件
三、报名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9月10日止。
2.报名方式: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按规定的报名时间将填写好的《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厅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2)报名人员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材料(以上材料均要求原件扫描件)、报名表和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电子照片放在一个文件夹里,并将文件夹打包压缩发至电子邮箱,文件夹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
四、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复印件以及报名表和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所有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经本单位同意,提供单位允许报考证明。
2.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9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资格审查地点:江西省科学技术厅12楼大会议室(南昌市省府大院北二路53号)。
4.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核、聘用过程,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核、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核
1.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各占总成绩50%。
2.笔试主要考核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科学技术、江西省情省策、写作能力、礼仪、时事政治等知识。面试为结构化面试,考核应试人员的职业道德、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入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若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3:1的,则参加专业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含)以上,否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4.笔试时间以资格审查后发给考生准考证上印发的考试时间为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公示和试用
1.根据考核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如考核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江西省科学技术厅人事处会同相关单位组织考察组对其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实地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其它情况一律不递补。
4.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5.公示无异议后试用,试用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聘用、待遇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和编制手续,享受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规定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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