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宜春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19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1-4名,招聘条件、流程及岗位需求目录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并获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3.具备较强的执行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4.本科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5.应届硕士必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二)岗位要求
计算机、通信、电子、软件工程、信息管理等相关专业,熟练掌握计算机网络安全等相关知识,从事信息化、大数据、数字经济、智慧经济、网络运维、网络安全等相关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聘用待遇
1.聘用人员待遇从优,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节假日、婚丧、产假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福利待遇并缴纳住房公积金。
2.聘用人员与宜春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实行1年1签,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0月15日(报名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材料
1.《宜春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可到发布公告网站下载,也可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
2.有关证明材料,包括: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本;③学历学位证书;④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⑤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须提供个人简历及相关任职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⑥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两种方式。现场报名的须提供《报名登记表》纸质版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须发送《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有关证明材料图片或扫描文件。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将统一核查报名材料原件。
(四)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宜春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宜春市袁州区府北路宜阳大厦东座1316室),电子邮箱:yuanws@yichun.gov.cn;联系电话:0795-3198439。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提交不畅造成影响的,报名视为无效;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在招聘工作期间内,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四、资格审查和面试
宜春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通过后,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合格后签订合同。
五、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宜春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宜春市袁州区府北路宜阳大厦东座1316室)
咨询电话:0795-3198439
未尽事宜由宜春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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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宜春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宜春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