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回归与人才强区战略,吸引更多优秀高素质人才服务东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抚州市东乡区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结合区人才需求情况,经东乡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开展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2019年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1.党管人才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4.经济发展需要和人岗相适原则。
二、引进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23名,具体如下:
1.东乡区实验中学引进人才16名;
2.东乡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引进人才2名;
3东乡区中医院引进人才1名;
4.东乡区自然资源局地灾应急中心引进人才1名;
5.东乡区城投办引进人才3名。
三、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与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详见《抚州市东乡区2019年引进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汇总表》)。
报考人员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84年10月8日(含)以后出生。报考人员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在2019年8月31日之前(东乡区实验中学学历可放宽至2020年8月31日之前毕业)。专业分类按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见附件3)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3.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4.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7.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工作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面谈)、体检与考察、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xfzdx.gov.cn/)等网站、媒体发布。
(二)现场报名
由应聘人才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0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东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四楼人事人才股)。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3份;
2.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到证、有关证书、有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没有报到证的出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三)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才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束后,确定为面试的人选在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请予以关注网上信息。
(四)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才,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开考比例为1:2,面试主要采取测试应聘人才的专业水平或综合能力素质。面试考官共5名,均从外市聘请。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时间不超过20分钟(具体详见面试公告),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作为面试成绩。面试分数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名确认。
面试得分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具备拟引进资格。根据应聘人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以及面试地点:见面试公告(将在报名截止后30日内于东乡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面试须知:应聘人才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加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应聘人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取消应聘资格。
2.考察。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等组成考察组,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该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公示
经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签订聘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提请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区编办、区财政局办理引进人才审批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拟引进对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工作,在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才、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3.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4.应聘人员材料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招聘资格。
六、相关要求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实行方案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凡工作人员及考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要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规范引进工作程序,参与引进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泄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纪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人才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794-7097961举报电话:0794-709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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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
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