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招聘3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书记员岗位(一)1名、书记员岗位(二)1名(侦查岗,适合男性)、行政人员岗位1名,上述岗位属特殊岗位自聘人员,非公务员编制、非事业编制。1.书记员岗位要求学历为法律专业大专及以上;行政人员岗位要求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具有公文写作特长或新媒体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检察工作;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10日(节假日除外)。(1)现场报名:携带学历证书、户口簿、身份证三个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打印页、报名表、个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到赣州经开区检察院302室递交材料。(2)网上报名:将学历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学信网”学历证明打印页的电子扫描件、电子报名表(含照片)发送至邮箱kfqjcy8372278@163.com,收到“初审通过”的通知参加笔试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审。书记员岗位笔试重点考察考生的法律文书制作(占70%)和计算机中文(听打)录入能力(占30%);行政人员岗位笔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公文写作能力。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人数未达到3:1的,所有笔试成绩高于60分的考生均进入面试。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实际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因主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从该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如出现政审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从该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1.经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办理五险一金。2.薪酬待遇根据《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予以确定。薪酬待遇具体包括:基本工资1800元/月,岗位工资1000元/月,工龄工资每满一年增加50元/月,每月补贴1160元(其中交通补贴300元待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车改后再予发放),办理五险一金,奖励性工资12000元/年,按照本院具体考核办法执行。3.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按核定工资的80%发放。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2.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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