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符合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年龄等条件(详见附件2);
3.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高新区相关工作的情形;
5.根据相关任职回避规定,本次招聘高新区经济发展部工作人员亲属(配偶、三代内直系、旁系、姻亲)不予接受报名。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时间: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高新区管委会大楼210室(高新区经济发展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0-7111881。
报名时携带资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查询认证并打印);报名表(附件1现场填报)和证件复印件一式三份;另提供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3.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四、考试
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招聘名额与该岗位报考人员的比例达到1:3以上方能开考,对报名人数不足1:3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考名额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1.笔试。笔试内容为客观题(题型参考《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文写作;考试时间150分钟;卷面成绩100分。
2.面试。按结构化面试加提问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数的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入围面试。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入闱体检考察人选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比较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入闱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按成绩高低递补;考察阶段被判定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六、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参照高新区聘用人员待遇,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另行计发绩效考核工资(考核合格者年绩效工资不低于2万元);聘用期间,按高新区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