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35周岁以内(1985年5月1日后出生);
3.具备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不受学历、专业限制);
4.全日制法学类研究生或全日制“985”“211”“五院四系”法学本科毕业生直接进入面试;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等其他不适宜担任招聘岗位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聘用制专业人才21人。招聘岗位要求、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岗位表》。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5月18日至5月30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全天)或现场报名(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现场报名地点萍乡市安源区韶山西路19号安源区人民法院政治部305办公室;网络报名邮箱为756553744@qq.com。联系电话:0799--6662825。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人员需下载填写附件2:《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招聘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提交《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打印)、法律职业资格证等符合岗位需求的证明材料。现场报名需带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网络报名需将上述材料扫描发至邮箱。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本次报考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查报考人员相片。面试前将对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公布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招考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考生对资格审查有疑虑的可拨打咨询电话0799-6662825,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后,报考人员领取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笔试总成绩依次替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如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四、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本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及岗位专业测试。 (二)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 进入面试人员比例。根据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者不占用该比例),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面试时如因考生临时缺考、违纪、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出现岗位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相等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小组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加试测优,加试分高者为体检和考核人选。
(四)体检和政审 1.体检。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照职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组织体检人选。 2.政审。体检结束后,组织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政审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主要表现、本人和直系亲属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是否违反信访政策、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等。
(五)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
五、薪酬待遇 对正式聘用人员设三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试用期满工资待遇不低于45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在萍乡市区无住房的,可安排住宿。
萍乡市安源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