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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 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0-06-25 16:15:05 来源:一佳公务员考试网 点击量: 我要分享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今年我省高校毕业生人数再创历史新高,达到32. 3万人。受疫情等多种因素叠加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前所未有的 压力。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 作为重中之重等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普通 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六 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积极拓宽就业渠道

(一)增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录计划.为最大限度降低 疫情对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影响,省政府办公厅在4月 19日印发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省2020届高校 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 关部门要进一步挖掘用人潜力,加大岗位开发力度,在《通知》 已明确落实岗位数量的基础上,为我省2020届高校毕业生再提 供4万个新增就业岗位(见附件1 ),帮助我省2020届高校毕业生尽早实现就业,确保在9月1日前初次就业率达到70%。

(二)  加强就业服务协同合作。按教育部规定,高校毕业 生统一在7月1日开始签发《就业报到证》,今年就业率统计截 止时间为9月1日。由于时间急迫,相关部门要迅速将岗位开 发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位(省直相关部门新增岗位招聘工作 进度安排详见附件2)。在6月底前,需要招考的岗位统一汇总 到省教育厅,并在毕业生离校前向社会公布;不需要招考的岗 位汇总到省教育厅,可通过网络形式直接与毕业生进行智能匹 配,将符合毕业生需求的用人单位岗位信息直接推送到毕业生 手机上。在做好疫情防控的情况下,鼓励支持企业进校园进行 现场招聘。


二、完善留赣就业政策

(三)  制定在赣就业补助标准。对异地来赣或本省跨地区 有效参加人才交流活动的毕业生,由当地政府给予一定的差旅 补助。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与我省非公企业签 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按月给予相应的 工作津贴。

(四)  落实在赣就业住房保障。实施实物保障或货币补贴 两种保障方式,高校毕业生在赣就业可以向当地住房保障部门 申请公租房。各市县根据当地住房保障实际需求情况,增加公 租房实物房源的建设和筹集,进一步推进实施公租房货币化补 贴制度,提高补贴标准,扩大受益范围。

(五)  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职责。省级各相关部门要使 用简单明确的文字表述就业政策,让毕业生了解相关政策优惠 的内容及办理程序。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各类招才引智活动, 认真组织本地本部门用人单位赴省内高校对接洽谈,招贤纳士。各市、县(区)要结合本地战略规划、区位优势、支柱产业和 重大工程项目,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切实增强本地发展前景对人才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三、加大创业扶持力度

(六)  支持获奖创业项目落地江西。重点支持我省举办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立专项资金引导参 赛项目在赣落地。对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赛铜奖以上奖项,并在江西登记注册经营一年以上的创业项 目,每个项目给予20万元的资助。

(七)  加大创业政策支持。对具有博士学位、正高专业技 术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创办的小微企业,申请100 万元以内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免除担保、反担保手续;将大 专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20万元提高到 30万元。对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在赣初次创办小微企业, 在企业正常经营3年内,由当地财政给予实缴社保费和税费等 额资助扶持,对企业运营中所产生的房租、水电费用按照每年 度实际缴纳费用的60%予以返还。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 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的重要性,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 重,压实工作责任,落实目标任务,各部门新增岗位开发任务 完成情况和各地市、县(区)政府促进高校毕业生留赣工作成 效将纳入政绩考核范畴。要用活用足人才政策,把好钢用在刀 刃上,对于编制紧张、编制超额的情况,要统筹使用好今明两 年的用人计划和编制安排,省委编办、省财政厅要在人员编制 和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先解燃眉之急。要全面强化就业优先 政策,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调动一切可利用的资源,提供不断线的就业创业服务,尽最大努力把疫情对高校毕 业生就业的影响降到最低,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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