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乡镇、村(社区)基层公共服务专岗聘用管理,充实提升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决定组织实施于都县2020年公开招聘基层公共服务专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招聘含6个部门的基层公共服务专岗,共计8个岗位(一村一辅警、一村一司法调解岗、乡镇司法专职调解岗、退役军人服务岗、就业和劳动保障岗、安全监督岗、劳动监察执法辅助岗、扶贫岗),计划招聘607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
二、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辅警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其他岗位采取面试的方法择优聘用。为精简人员、节约经费,此次招聘实行一人多岗,一村一辅警和一村一司法调解员合二为一;就业和劳动保障岗、安全监督岗、劳动监察执法辅助岗整合为一个岗位;乡镇专职司法调解员岗为一个岗位;退役军人服务岗和扶贫岗整合为一个岗位。退役军人服务岗共招聘280人(其中各乡镇村级扶贫专干转岗兼职180人,退役军人招聘86人,贡江镇居委会招聘14人)。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以上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因违纪违规曾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其他条件
1.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2.学历条件:
除附件2明确的学历条外,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3.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具体详见附件2。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2年10月12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注:10月12日为报名第一天)。
4.户籍条件:
报考设有“限××县户籍(或生源)报考”条件的岗位,须提供户口簿或高中毕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户籍要求是指公告发布之日本人或其父母、配偶为该县户籍;生源是指在该县参加高考的考生。
(四)加分条件
1.乡镇司法专职调解员:法律专业者优先录用,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总成绩加1分。
2.其他岗位:贫困劳动力、本乡镇户籍报考本乡镇岗位的优先录用,符合其中一项优先录用条件的,总成绩加1分,不累计加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县人社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县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实施招聘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2日—10月14日(上午8:30- 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各乡镇组织集体报名或个人自行报名两种方式;
(3)报名地点:于都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4)报名需携带材料:
①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
②报名表1份(见附件2);
③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限制户籍的岗位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⑦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2.资格审查
由各相关行业部门安排人员统一到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面试准考证》。
3.考试方法:报考一村一辅警和一村一司法调解员的分体能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由县公安局和司法局负责,考试地点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于都中学南校区高中部);报考其他岗位的进行面试则可,由县人社局负责,考试地点于都中学初中部。
4.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面试时间:2020年10月17日,详细时间见准考证。
5.确定入闱对象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再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闱对象。如出现无人报考或报考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可从其他未入闱的考生中,根据本人意愿调剂到与其本人报名表中所填的同一招聘单位中的相应岗位,若出现多人申报调剂同一岗位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闱人员。
县公安局和司法局需将一村一辅警和一村一司法调解员岗入闱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备案。
6.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人员名单,由县人社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人员分配各乡镇有关岗位,由各乡镇按相关专岗要求统一调度使用。
(三)岗前培训
专岗人员岗前培训由各相关行业部门负责。
五、管理办法
(一)管理方式和职责
基层公共服务专岗人员由各乡镇负责日常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劳务管理,与各乡镇签订合作协议,并与专岗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一年一签)。
(二)薪资待遇
基层公共服务专岗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每人每年32000元(含养老保险、劳务派遣管理费)。
六、咨询电话
于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7-6335462
于都县公安局:0797-6333651
于都县司法局:0797-6233924
于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797-6223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