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定南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名额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处突(救援)工作人员52人、各派出所工作人员54人、相关警种工作人员12人,共计118人。
二、招聘方法
采取考试的方法择优聘用。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卷面分各为100分,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招聘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成绩计算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三、招聘岗位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8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定南县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心公安事业;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服从安排,听从指挥,道德品质好。
3.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出生日期为2003年9月1日至1976年8月31日);
5.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深度近视、无色盲、色弱,无口吃,五官端正,局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精神病史,遗传病史,男身高不低于1.60米,女身高不低于1.50米;
6.党员、退伍军人和公安院校(含司法警官学校)、大学本科毕业生享受加分政策。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或治安行政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道德败坏,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社会上有反响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外从事敌对活动的;
7.直系亲属有精神病史的;
8.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9.在任村(居)两委干部、乡镇在聘干部不能兼职;
10.现为公安局辅警或临聘人员不得参与此次报考;
11.未接种新冠疫苗的;
12.其他原因不适宜从事工作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1年9月3日至9月8日在定南县人民政府网、定南公安等媒体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8日至9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
①应聘应急处突(救援)工作人员岗位到富田工业园富工四路定南县应急处突(救援)大队办公室咨询报名,咨询电话18365419132(江女士);
②应聘各派出所工作人员岗位到各派出所户籍窗口咨询报名,咨询电话为各派出所电话;
③应聘相关警种工作人员到公安局办公楼518政工室办公室咨询报名,咨询电话0797-4297500。
3.资格审查:报名时对应聘者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及资格审查初审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
(2)报名表1份(见附件2);
(3)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与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并持单位证明方可报名;
6.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7.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对恶意报考、以虚假信息报考以及进入体检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的,记入定南县公开招聘失信人员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定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8.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于2021年9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到定南县公安局518政工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统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9月18日;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题为判断、单选、多选、简答四类,内容涵盖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保守国家秘密法、警察职业道德、辅警人员管理办法等方面知识;
4.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应试者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扫描健康码及行程码,体温正常和绿码人员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5.笔试加分事项
党员、退伍军人和公安院校(含司法警官学校)、大学本科学历毕业的笔试成绩加分:党员和公安院校(含司法警官学校)、大学本科学历毕业的加5分,退伍军人的加10分。
(四)统一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入闱面试人员于2021年9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到定南县公安局政工室518室领取《面试准考证》。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统一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2021年9月24日,公布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时间:2021年9月25日。
4.体检集中地点:县公安局大院。
(六)考察
委托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产生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定南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已聘用人员分配至各岗位,不服从岗位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人员管理及待遇
1.招聘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由定南县公安局负责;
2.招聘工作人员的培训,由定南县公安局统一组织;
3.招聘工作人员接受用人单位所队室的领导、指挥调配、日常监督管理;
4.公示结束后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其聘用合同,不再续聘;
5.新招聘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约3500元/月(含单位统一缴纳的社保、工伤、生育、医疗、失业保险),并根据相关规定发放工龄工资;
6.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合同工),非事业编、非警察身份。
七、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797-4289708、0797-4297500
附件:
定南县公安局定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