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和《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150号)精神,安福县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5名。现将我县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61个,招聘人员65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2021年安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职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者必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指2003年9月1日(含)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0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整个招聘过程。
2.工作经历条件。招聘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3.学历(学位)条件。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且该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报考者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含)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毕业生,如能在2021年9月30日(含)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21年8月31日(含)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按照《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执行(见附件2);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4.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方可报考。
5.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方可报考。
6.限本地户籍或生源报考的岗位。部分乡镇基层职位仅面向本地户籍或生源报考,本县户籍是指2021年9月1日为本县户籍或者此前曾为本县户籍,本县生源是指在本县参加高考的考生。
7.限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的岗位。报考者必须符合《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9〕2号)的有关要求:
对象条件(必须同时满足):①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②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③符合招聘岗位条件;④已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除外。
8.在职人员报考要求。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9.其他资格条件。招聘职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三、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4日上午9:00至9月20日下午17:00。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设在江西省人事考试综合服务平台(https://sydw.jxpta.com)。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西省人事考试综合服务平台报名。
2.报名费用。报考人员于2021年9月15日上午9:00至9月21日下午17:00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成功之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在规定时间缴费成功的,报名无效。
3.网上改报。每个职位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须达到1:3,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削减该招聘职位计划,被取消招聘职位计划的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可实行网上退费,改报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取消或削减的职位将会同改报公告在安福县政府网发布。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的考生在2021年9月28日至9月30日内登录安福县政府网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考场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题型由主、客观题组成。参加考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3.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待成绩发布后登录安福县政府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4.除县文化馆的演员岗全部考生进入面试外,其他岗位根据岗位计划招聘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底分按1:3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达不到1:3比例的,则全部进入面试。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将于10月15日左右在安福县政府网予以公告。
(三)资格审查
1.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安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安福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2.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考生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本人签名确认的《2021年度安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报名系统里打印);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两张;
⑤2021年应届毕业生携带就读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⑥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⑦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要求的,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材料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以及同一用人单位为考生本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3.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四)面试
1.面试工作由安福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一般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县文化馆的演员岗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
2.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3.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安福县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应在一般岗位统一面试之前完成。
(五)合成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总分为200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一般岗位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2X50%+面试成绩X50%;县文化馆演员岗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2X30%+面试成绩X70%。缺席面试的考生不计算合成总成绩,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又相同的,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当出现无人递补、面试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数,入闱体检对象按以下处理: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其中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3.体检前两天下午6时前,考生书面提出放弃或资格不符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对象;如面试成绩又相同的,不予递补)。
4.体检由安福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5.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由安福县人社局、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6.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察等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结束后,在体检、考察结果都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福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安福县人社局汇总公开招聘相关情况,并报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及时报县政府研究,决定聘用人员。
3.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用人单位均须填报《安福县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安福县人社局审批后,凭《登记表》办理相关手续。
4.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聘用期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同等解决职称评、聘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所有聘用人员应在聘用单位最少服务五年,在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书上予以明确。
四、疫情防控特别提示
1.应试人员必须提前1小时到考点学校大门口,凭准考证及身份证排队进行查验体温、查验健康码、查验行程轨迹、查验疫苗接种记录、佩戴口罩),体温正常的,且“赣通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由指定路线进入考场区域。等候时,要求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2.境外考生应至少在考试前28天抵达国内;省外考生密切关注居住地疫情情况,根据防控政策要求合理安排时间抵县。
3.考生考前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或考前7天出现发热、干咳、嗅觉减退等异常情况的,须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应试人员入考场前,经测量体温登记后还必须同时出示考试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考试证件,在核对身份证件时,应试人员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其本人,应试人员考试当天应全程佩戴口罩。
5.应试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应试人员之间相隔1.5米以上,全程不得扎堆聚集,考试结束后立即离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6.考场走廊外设置应试人员物品放置处,集中存放应试人员物品和手机,杜绝应试人员将个人物品带入考场,防范因应试人员个人物品带来的感染风险。
7.考试结束后经测量体温登记后,应试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按照指定路线有序分批次离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8.在进入考点大门时,如遇应试人员“赣通码”扫码为黄码及红码的、不戴口罩的、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以上的,禁止进入考点校门,并直接劝离。
9.在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如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以上,将被迅速转移到隔离考场区域并及时拨打120求助。
五、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全程监督。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安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公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3.本次招聘职位表中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796-7626951(安福县人社局人事人才管理股)
监督电话:0796-7626902(安福县纪委监委)
以上电话,请在上班时间内拨打(节假日除外)。
附件:1.2021年安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安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