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并报市委同意,决定面向龙南市内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1.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岗位工作人员6名(公务员),因工作特殊性,此岗位需外出办案,适合男性。
2.市纪委市监委技术保障中心岗位工作人员3名(事业编制人员)。
二、考选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范围
1.派驻机构岗位选调范围为龙南市内已登记为公务员的一般干部,或符合直接交流进机关条件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一般干部。
2.技术保障中心岗位选调范围为龙南市内已过试用期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一般干部(不含教师、医生)。
(二)报考资格
1.政治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担当实干,服从组织调配,社会关系清楚,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2.学历专业条件。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公务员同等条件下法律类、财政金融类、会计审计类、公安类优先;事业编制人员同等条件下新闻学、财务管理、行政管理专业优先。
3.年龄要求。公务员32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事业编制人员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工作表现。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条件。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国家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的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在试用期的;
4.未满服务期的乡镇公务员,以及用人单位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二份,贴好近期两寸同底免冠彩照,报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同意盖章后,携带相关资料,到龙南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报名。
报名需持以下资料:
1.纸质《报名表》一式二份,并拷电子版(含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两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
5.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6.报名选调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的需提交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提供资料的复印件不予退还。
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龙南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行政中心815室)。
(二)资格审查
成立市纪委市监委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邱辉同志任组长,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和市人社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成员,根据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参加选调人员符合条件。经资格审查后,选调计划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达不到1:2的,则相应调减岗位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考选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者请于12月3日下午5:30前到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三)综合考试
考试初定于2021年12月上旬,地点设在龙南市纪委市监委(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综合考试分为两个环节,第一个环节为写作考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公文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第二环节为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工作能力、口头表达和岗位适应性等综合素质。
(四)政审考察
根据考生的综合考试成绩(写作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到低排序(写作成绩和面试成绩各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政审主要是通过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查考察对象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年度考核等次等情况。考察主要是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法等方面的综合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洁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五)确定拟选调人员
考察后,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
(六)体检
拟选调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实施。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调入
最终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在龙南党务公开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影响的,按照《中共龙南县委<关于进一步做大干部人才总量和优化干部人才配备流动程序的通知>》(龙字〔2020〕4号)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2.选调期间,市纪委市监委设立专线电话受理咨询和解答有关问题,联系电话:0797-3541916。
3.未尽事宜,由市纪委市监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