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南昌县八一民兵训练基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兵训练教练员。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民兵训练教练员4人,主要负责全县民兵训练的组训教学以及训练基地的日常维护管理等工作。
(二)岗位专业要求
1.具备共同基础科目(队列、单兵战术、轻武器射击、手榴弹投掷、卫生与救护、伪装与防护、反恐维稳警棍盾牌、防暴队形等)和分队任务行动战术的教学能力。
2.具备通信电台、北斗手持机、抗洪抢险、森林灭火等专业组训教学能力。
(三)基本条件
1.具有南昌市常住户口;
2.部队退役军人,士官,男性。中共党员、担任过班长以上职务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3.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35周岁以下;
4.具备较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热爱人民武装工作;
5.能胜任民兵规范化教学、组训和管理等工作,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教案编写、多媒体制作和公文处理能力。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前科劣迹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因违反纪律等原因被解聘的;
5.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且仍未处理到位的;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其他原因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二、公开选聘程序和办法
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考、公示、试用、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15日08:00至12月24日18:00
2.报名地址:南昌县澄湖东路1766号(澄湖春天西2门对面)办公楼406室。
3.报名资料:个人简历表带照片、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退役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其它证明资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工作经历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组训能力、基础体能和备课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基础体能不合格者不参加组训及备课能力考核。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基础体能:包括体型、3000米跑2项内容,按照新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体能训练标准》进行初步评判,不计入总分。
2.组训能力(满分100分):采取“四会”教学方式,根据岗位专业要求,进行示范教学。每项内容分数各100分,平均分为组训能力最后得分。
3.备课能力(满分100分):包括word、excel操作使用、ppt制作和教案编写(依据文字材料编写教案)3项内容。每项内容分数各为100分,按照30%,30%,40%的比例折算相加后的分数为最后得分。
应聘者最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组训能力占60%、备课能力占40%。
(四)体检和政治考核
按照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有骨干任职经历或组训能力成绩高的优先)参加体检与政治考核。
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内容和标准参照公民应征入伍要求执行。政治考核由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组织实施,主要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网上协查的方式进行,全面了解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资料真实性进行复审。因放弃应聘资格,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天,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经认定影响聘用的,取消该人选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签订合同,办理入职手续。每年使用单位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试用期2个月,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三、人员待遇
(一)薪酬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待遇每月3500元,合同履行期间工资待遇年均5-8万元(试用期以及转正后工资待遇均包含单位和个人的社保、公积金部分及各项福利)。
(二)住宿及服装
民兵训练期间,在民兵训练基地集中居住,实行军事化管理;非训练期间,协助处理机关辅助性业务,每周1-2天安排在训练基地居住,统一保障伙食(个人需缴纳伙食费5元/天),根据工作需要发放迷彩被装(免费提供)。
(三)休假
带薪年休假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执行。
四、其他
报考咨询电话:86886550,王干事 18000719800
本次招聘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文章来源:http://ncx.nc.gov.cn/ncxrmzf/zkly/202112/14f3117cc2394e8282f182ae7fa3e44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