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以下简称“宜春市高企协”)是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科技局的指导下,为充分发挥社团组织的桥梁与纽带作用、推动科技服务深入开展、进一步打造优质的营商环境,于2020年6月15日正式成立的全省第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秘书处工作人员1名。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如下:
一、岗位职责
会员管理与会员服务、会务活动、微信公众号编辑、网站管理等。
二、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性格开朗、热爱工作、责任心强;
3.excel、word、PPT等办公软件熟练;
4.男性优先;
5.取得C1驾驶证,且有三年以上实际驾龄优先;
6.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本及以上学历优先;
7.年龄22-35周岁优先;
8.党员优先;
9.有公众号编辑经验者优先。
三、工资待遇
1.按规定购买社保医保,薪酬面议。
2.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签订正式合同。表现优秀者,可考虑提前转正。
3.工作时间五天半制。
四、报名及面试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个人简历投递至宜春市高企协秘书处邮箱。经初选、审核资格,进入面谈面试环节的,工作人员将电话或邮件通知面谈面试。面试通过以后,进行政审、体检程序,通过之后进行试用。本次招聘报名自2021年12月16日起至2022年1月15日。
宜春市高企协秘书处联系方式:
1.联系人及电话:周霞 13766418901
2.地址:宜春市府北路红林世界城2号写字楼908室
3.邮箱:2141915190@qq.com
一、招聘原则
二、招聘条件
序 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要求 |
1 | 一般岗位员工/驾驶员 |
(1)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及5年以上驾龄,无重大交通事故,有行政事业、国有企业单位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有较强的责任心、职业操守及良好的团队精神。 |
备注:请扫以上二维码填写报名表
03 江西宜春市赣西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江西宜春市赣西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是以公益性工作为主体的国有企业。现因工作需要,经请示上级主管单位同意,计划通过临聘的方式对外招聘人员1人,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综合文员 1人
二、任职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良好,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史,能正常履职,无不良嗜好;
(三)有良好公民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敬业,团结协作,作风严谨;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结束或其它影响应聘的。
4、个人有不良信用记录并被列入黑名单的。
5、其它不符合任职条件的。
三、任职具体要求
(1)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2)熟悉各类办公软件操作,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文秘、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等相关专业优先。
(3)对文字和新媒体感兴趣。
(4)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性、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5)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四、薪资待遇
以上岗位薪资待遇面议。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或现场报名均可。报名时需填报《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20日
报名邮箱:257824190@qq.com
报名电话:0795-3220168(舒女士)
报名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平安路531号人力资源市场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应聘人员按照工作人员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及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2)工作经历佐证材料等。
(3)其他相关材料。
(三)体检
1、拟录用人员需进行入职体检及核算检测,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依次递补。
(四)聘用
体检合格者予以录用,按相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为1-3个月。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公司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
(二)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本公司以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在应聘过程中或聘用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学历、证件(书)等各种不诚信行为的,本公司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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