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3号)文件精神及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宜丰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发布此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5名。(其中灭火战斗员14名,驾驶员1名)如未有符合岗位要求人员,则从其他岗位根据需要顺延补充。
灭火战斗员
招聘人数:14人
性别要求:男性,18至28周岁
专业要求:无
岗位要求:1、退役军人、消防员或从事过灭火救援工作的政府专职队员和有田径、体育、健身、医疗等相关特长人员优先。2、24小时值班备勤,准军事化管理,实行轮休制。3、服从岗位调剂。
驾驶员
招聘人数:1人
性别要求:男性,20至32周岁。
岗位要求:1、退役军人及有消防车驾驶经验和具有汽修经验者优先。2、具备B2及以上驾驶证。3、24小时值班备勤,准军事化管理,实行轮休制。4、服从岗位调剂。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
2、自愿从事消防应急救援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
4、限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含技校、中专毕业生)。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视力右眼裸视不低于4.6、左眼裸视不低于4.6(大专以上学历右眼裸视不低于4.5、左眼裸视不低于4.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有重大民事、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
3、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与原消防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
7、被省、市、县人事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
8、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宜丰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宜丰县消防救援大队
报名地址:宜丰县工业大道
联系方式:15170596775(梁站长),13697951586(宋指导员)
4、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位)证书、驾驶证、退伍证(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四)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未达到报名人数可延长报名时间。
(五)考试
1、体能测试
(1)测试项目:1000米跑(占30%)、单杠(占30%)、100米跑(占20%)、双杠(占20%),满分为100分。
(2)体能测试四项成绩由招聘领导小组分别设定成绩合格线,体能测试项目四项均达到成绩合格线后,方可进行下一轮笔试及面试。
(3)体能测试成绩应用:体能测试成绩的60%计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序,各岗位根据报名人数确定面试入围比例。
2、面试(专业能力测试)
(1)面试时间:在体能测试后7日内完成。面试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宜丰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面试。
(2)面试内容:分岗位组织考核。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组织能力及应聘岗位所需技能。满分为100分。以面试成绩40%计入总成绩。根据现场抽签排序进行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限为10分钟。
(3)面试地点:宜丰县消防救援大队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政审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六)体检、政审
1、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合格的人员统一组织政审,重点审察应招人员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和有无违法违纪等。
3、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不予招聘。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所产生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如相同则按面试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七)公示
体检、政审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宜丰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公示7天。
(八)招聘后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试用期3600元/月(试用期三个月),正式入职工资标准:政府专职队员每月4500元基础工资,高危补助800元。班长、装备技师、车辆驾驶员的职务(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500元,副班长、灭火救援一线通讯员的职务(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300元。伙食费、被装费参照普通消防站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由个人缴纳的部分按规定由政府专职消防员自己负担。
3、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应急救援消防队伍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上班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准军事化管理,食宿在单位,日常休息采取轮休值班制。
五、疫情防控事项
1、考生须严格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进入考场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行程码并接受体温检测。
2、报名人员必须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否则不予报名。
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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