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营商环境发展促进中心(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营商环境中心)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正司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中心于2021年9月获中央编办批复,主要负责参与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宗旨是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政策标准和评价服务,业务范围包括营商环境建设相关政策、标准和评价体系研究,相关国际交流合作与咨询服务等。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2022年度计划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
工作 |
岗位 |
招聘对象 |
专业及 其他要求 |
学历 |
招聘 |
备注 |
1 |
政策研究处 |
研究岗位 |
社会在职人员 |
0202 应用经济学、0301 法学、1204 公共管理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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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战略规划处 |
研究岗位 |
社会在职人员 |
具备战略规划、政策编制相关从业经历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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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综合评价和信息管理处 |
研究岗位 |
社会在职人员 |
具备营商环境建设、评价相关从业经历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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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4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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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述专业设置主要依据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又不在上述专业的,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
二、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较强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研究岗位还须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
4.报考各岗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中级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高级职称可放宽至45周岁;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及其他报名资格条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北京市常住户口;
6.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收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7.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7日止。
2. 报名方式:请将简历、报名表以及学历学位证书、奖励证书、身份证、其它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发送至以下邮箱CPBE2021@126.com。
(二)资格审查
1.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线上进行初步审查,对于符合条件者,以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通知。
2. 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3. 获得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考试前携带线上初审材料原件到我中心进行复核,并领取准考证。
(三)组织考试、面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合格线60分,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岗位与考生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四)体检与考察
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权重40%、面试权重60%)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并按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到考察人员原工作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查档政审。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B座2116室; 邮政编码:100045。
咨询邮箱:CPBE2021@126.com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营商环境发展促进中心
2021年12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112/t20211223_4311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