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下纪律审查工作的需要,加强新建区留置看护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政治可靠、品行良好、工作责任心强的纪律审查看护队员,现将招聘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专业看护队员,30人(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看护队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双眼裸视4.6以上或矫正视力4.8以上, 身高要求在168厘米及以上,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7、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8、自愿从事留置看护工作,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上述人员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5年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人员;
4、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人员;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人员;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7、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看护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现场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后续程序的时间安排视报名情况而定。报名地点为南昌市新建区新建大道469号新建公安分局。
(一)招聘信息发布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本人打印并携带《看护队员个人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到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政工监督室615办公室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
(三)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7日开始,12月31日截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4)本人户口簿;
(5)其他须提供的证明材料。经过审查,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
(6)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录用资格。
(五)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采取纸质试卷答题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时事、法律基本常识、公安基础知识、《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考生可参考学习资料(附件2)进行学习。笔试成绩于笔试后适时在网上予以公布。若参加招聘人数少于岗位人数,则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合格者均参加面试;若参加招聘人数多于岗位人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岗位1: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者。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主要对报考人员求职动机、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及总成绩统一在网上公布,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者。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身体素质情况,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4×10折返跑。测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具体成绩标准见附件3),两项测试成绩都合格才能确定为体能测试合格。体能测试为通过性测试,成绩达合格线即可,分数不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政治考察看护队员政治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执行,拟聘用人员政治考察由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牵头组织。
(十)公示、聘用及管理
1.政治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在新建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2.培训。为提高看护队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将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岗前培训。
四、工资待遇
1.个人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含五险个人及单位应缴部分);
2.工作日提供工作餐、包住宿等;
3.执行看护任务时,额外发放执勤津贴。
五、疫情防控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请各位应聘配合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六、纪律与监督新建区公开招聘看护队员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此次招聘工作的责任单位。
(一)将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招聘工作。对招聘期间以“交钱保过,不过退款”等形式进行虚假宣传、招摇撞骗的组织和个人,一经发现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体检医生等凡与考生构成回避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名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咨询电话: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0791-83099630陈警官 (限工作日期间9:00—11:30,14:30—17:00)监督电话:0791-83099200本公告由新建区公开招聘看护队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昌市新建区
公开招聘看护队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