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队员(其中女性2名),派遣到柴桑区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工作。
(一)基本条件
1.柴桑区户籍或常住地在柴桑区;
2.年满18周岁以上至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至2004年1月1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可放宽到35周岁);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为高中学历;
4.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五官端正,双眼裸眼视力均不得低于4.8或矫正视力在5.0以上,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遗传性疾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有吸毒史或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宜聘用的。
招聘按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公示、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1月28日。
2.报名地点: 九江市柴桑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五楼(庐山西路22号)
3.报名方法: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并提供证明符合优先考虑条件的相关证件,以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联系电话:07926812331 联系人:秦女士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项目为4×10米往返跑、100米、纵跳摸高和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等4个项目。总分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按招聘计划数1∶1.5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解决问题和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能力;
3.面试时间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总成绩予以加分;
1.公安类院校或其他院校体育系毕业生加10分;
2.退役军人加10分;
3.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照加5分,A照加10分。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入闱体检人员中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考生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2.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的要求,对应聘人员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不按时参加体检、自愿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出现空额,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在指定的医院复检一次。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考察
公示结束后组织考察;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等情况。
(八)培训和聘用
聘用人员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时间、地点待定。培训合格的,签订派遣合同后安排上岗。
聘用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主要从事安保辅助工作。
1.试用期两个月内享受基本工资3000元,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或因不适应而被辞退的,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其它待遇;
2.试用期满后,工资为每月3500元/人(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工作满一年且经考核合格,次年月工资每年增加50元;
3.工作期间,单位提供就餐、住宿、服装、装备等后勤保障。同时参加相关中心工作,按照工作性质及相关标准,给与适当勤务补助;
4.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队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优秀人员给与表彰和物质奖励;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按照总人数10%予以淘汰,不予续聘。
招聘人员与九江市柴桑区兴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到柴桑区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工作。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收回配发的全部服装和装备。合同期满后,根据用人单位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
2.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发现资格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监督举报电话:0792-6818532(柴桑区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
4.此次招聘相关事项及其他未尽事宜由柴桑区公安局负责解释。联系人:陈警官15707920301
九江江洲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兴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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