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人才工作精神,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吸引高素质专业化人才来我县创新创业,结合乐安县人才需求情况,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素质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岗相适原则。
结合我县人才需求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4名高素质人才、12名急需紧缺人才,具体招聘岗位及专业等要求见附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
(二)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指2004年5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内指199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内指1986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学历要求:
(1)高素质人才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2)报考者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必须在报名结束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如能在9月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3.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省人社厅2019年1月版的专业目录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专业要求为大类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名;公开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名,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4.在职人员(即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用或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在报名结束前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5.“限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除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2021年和2020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1.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高素质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医生岗位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他的岗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同时,享受《乐安县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暂行)》(乐办发〔2018〕56号)规定的有关政策待遇。
2.除教师、医生岗位外,其余应聘人员录用后原则上在企业锻炼服务两年,服务期满后再回聘用单位工作。如其本人自愿继续在企业工作,经县委组织部和聘用单位同意,可再延长一年。
3.应聘人员录用后在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在企业锻炼服务时间),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牵头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服务期满三年的若需调离,则按缴纳违约金处理;服务期没有满三年的,则按辞退处理并缴纳违约金。
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乐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lean.gov.cn/)及“乐安发布”“乐安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以及高校现场报名三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2年5月13日8:30—5月20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794-6668083。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到乐安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①《乐安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
②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出具2022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④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⑤近6个月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含电子档)。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发送至laxrsjgbg@163.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专业(扫描件均为jpg 图片格式,大小在200kb—300kb,所有扫描文件均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
高校现场报名: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四个招聘工作组到部分高校现场举行人才招聘专场会,应聘人员填好《乐安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并准备好资格审查所需要提供的材料交工作人员,详情请咨询现场工作人员。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条件不符的取消测试资格。公开招聘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包括试用期)。
2.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测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测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面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面试
1.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和专业面试,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报名人员较多时,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入围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面试得分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具备入围资格。
2.根据面试要求,说课、结构化、专业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实行现场评分,测试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测试成绩设合格线为70分。按照招聘计划数,在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如出现末位同分,专业面试和结构化面试的岗位,按评分表的前三项要素总得分高者入围;说课面试的岗位,按评分表的前五项要素总得分高者入围。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2分钟(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形式,说课12分钟,备课30分钟)。
3.面试时间以及面试地点视疫情情况而定,确定时间后将在乐安县人民政府网及“乐安发布”“乐安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4.面试须知:在面试前三天内,需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面试准考证。应聘人才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5.对取得博士学历、学位的考生可直接通过与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面谈方式录用,不占招聘岗位指标。试用期满且经考核表现优秀的,可安排至我县正科级领导岗位工作。
(五)体检
1.根据面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划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
1.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牵头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的品德作风、专业水平、业绩成果、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2.考察阶段拟聘用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通过机要形式送达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逾期未送达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递补和调剂
1.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可从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同岗位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
2.调剂。对在此次公开招聘流程中因报考人数不足而出现岗位缺额的,经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在成绩合格且未入围的考生中进行调剂补录,对同一岗位调剂申请人按照报考人员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岗位调剂。调剂的原则和条件为:
(1)调剂在相同专业的岗位之间进行,只进行一次调剂补录;
(2)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应当符合调剂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3)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测评成绩应达到本次测评成绩的合格分数线;
(4)已进入拟聘名单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调剂;
(5)参加调剂的报考人员只能申请一个调剂岗位。
(八)确定拟聘用对象
根据面试结果和考察情况,由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在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签订聘用合同
1.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按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15个工作日未报到,经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1.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2.本公告由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乐安县2022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2.乐安县2022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计划表
3.乐安县2022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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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