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提高我县教育人才队伍整体水平,优化全县人才队伍结构,根据《石城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人才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教育人才到县任教,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招聘城区中学教师15名,乡村中小学教师20名。
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石城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人才岗位表》(附件1)。对无人报考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调剂到其他学科。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9)已经被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录)用(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已完成体检考察进入公示期的;或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专业、年龄、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1.各招聘岗位在学历、专业、年龄等方面具体条件,详见《石城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人才岗位表》(附件1)。
2.考生所学专业以《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2022年修订)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学科专业对口。
3.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乡村中小学教师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1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1)城区中学教师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与学历对应的学位;乡村中小学教师要求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与学历对应的学位;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报考人员应在报考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3)报考人员须取得与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硕士研究生需取得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县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5)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
(6)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三、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进行笔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选岗与聘用等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2年7月5日(星期二)8:30-17:30(逾期不再受理),地点:石城县琴江中心小学一楼,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材料:
(1)《石城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人才到县任教报名信息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提供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科及研究生学历);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现场核查有效性);如果是外国留学生,则须提供教育部的外国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网页界面截图等有关证明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用人备案数等管理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县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需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报名截止日前的解除服务协议;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6)石城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人才到县任教面试准考证(自行打印,资格审核通过后现场盖章生效)。
3.其他
资格审查后,符合参加考试(面试)考生人数等于或小于招聘名额的学科,均组织考试(面试)。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职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