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新形势下社会治理工作需要,做实做细网格工作,有效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效能,现就我县面向社会招聘135名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和“公正、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考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135名。
三、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无违法违纪行为;
2.男性50周岁以下(1971年6月30日后出生),女性45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后出生);
3.高中(职高、中专)及以上学历;
4.熟悉办公软件操作;
5.常住分宜县城区(含城中村);
6.身体健康,可以胜任社区专职网格员工作岗位。
7.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等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7日—7月1日
(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分宜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区(综治中心);
3.报名方式: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4.现场资格审查。
五、报考人员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两份)
报名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分宜镇相关村委和街道各社区出具的常住证明)、报名表、近期免冠二寸照片4张。
六、考试
本次招考以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值各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6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社区业务知识等,总分100分;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22年7月7日—7月8日(综治中心);
3.笔试时间:2022年7月10日;
4.笔试地点:分宜三中;
5.笔试成绩将张贴公布在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同时在分宜政府网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分宜三中;
4.面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参照公务员面试相应标准,引入修正系数计算最终面试成绩。(修正系数=同一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场的平均分面试最终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场的修正系数。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修正系数计算时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小于40分(含)或高于90分(含)】,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5.如遇末位总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分数高者确定入围体检。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考生面试结束后,根据计划数1:1的比例,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执行《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己承担。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情况。主要采取查看拟招录人员所在学校、单位、街道、社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征求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县法院等部门意见以及调阅个人档案等办法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对拟招录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县公开招考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人员。拟聘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如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的考核由各街道办负责,并将考核结果报县公开招考城市社区专业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考核不称职的不予聘用;考核结果称职的,与街道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正式聘用手续,针对试用期后产生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聘用人员待遇
社区专职网格员的薪酬2800元/月(含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单位和个人应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五险费用)。
十、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分宜县公开招考城市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分宜县社区专职网格员招考报名表
2.疫情防控期间考试要求
分宜县公开招考城市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3日
附件2
招考工作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前准备
与考人员(考生、招考工作人员和服务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参加现场报名、考试和相关事务工作:
1.报名或考试前14天有境内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报告所在县区旅居史,28天内有港台地区及国外旅居史;被判断为新冠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亲密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与感染者有轨迹重叠的人员(含已确定的高风险场所暴露人员)。
2.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落实疫情管控措施的人员。
3.报名或考试前48小时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症状不适合考试的人员。
4.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
5.经卫健部门评估认为不适合参加考试的其他人员。
组织方在考前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排查。
二、报名或考试期间防控
1.体温检测。现场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体温正常者方可入场,体温≥37.3℃者不得入内,由工作人员引导至临时留观区,上报组织方处置。
2.凭码入场。考试现场设“健康码”、“行程码”,工作人员查验应聘者“健康码”、“行程码”,健康码为绿码方可进入考试现场,行程码带星号者,需详细询问其旅居史,考试前14天有境内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报告所在县区旅居史,28天内有港台地区及国外旅居史不得入场。
3.佩戴口罩。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应聘者规范佩戴口罩,除考试需要临时不戴口罩外、其他时间均需佩戴口罩。
4.应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避免人员聚集。
5.做好个人健康监测。期间,所有应聘者和工作人员均应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体温≥37.3℃)、乏力、干咳及胸闷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招聘工作人员,不再进入报名或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