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留置看护人员,配合公安机关协助湖口县监察委员会开展留置看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男性留置看护岗16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2004年8月1日以前出生)40周岁(含)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下述“加分条件”中1-4项之一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身高不低于1.65米。
(二)加分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面试成绩上每项加1分: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中共党员;
5.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的全日制大专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有吸毒史或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看护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与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正式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 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湖口县政府信息网、湖口县公安局等微信公众号发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程序
1.报名所需材料: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符合加分条件的需要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实填写《2022年招录看护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8月11日至8月27日
报名地点:湖口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三里大道上埠路35号)。
联系人:柳警官;联系电话:15707927178(工作时间)
3.当报名总人数超过50人则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后按1:3的比例确定拟入闱面试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入闱面试后笔试成绩清零。具体笔试、资格审查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4.资格审查。由湖口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进入面试程序。
5.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是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等适应岗位的能力。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如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面试成绩要达到最低分数线7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为面试不合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
1.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比例确定入闱体能测试人员,测试时间另行通知。入闱人员中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的,则一同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取消体检及聘用资格。
2.考生体能测试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则按考生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能测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时则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
4.体能测试共3项,分别为:
(1)10米×4往返跑。
(2)纵跳摸高。考生在测试前可以练习,熟悉规则。现场测试不合格的考生允许稍事休息后,当场重测2次。
(3)男子1000米跑。
(五)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体能测试合格后的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末位数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则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因体检不合格时,则按经体能测试合格后的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参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进行考察,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考生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且体能测试、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七)聘用
此次招聘的人员实行合同制,与湖口县公安局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劳动合同。如工作期间,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聘用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关系。
四、工资待遇
(一)留置看护队员经费纳入县财政全额保障,基本工资2600元/月、基本岗位津贴660元、执勤看护津贴60元/天、工龄工资每年增加50元,以上均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其他福利:每月50元通讯费、工会福利、体检费、人身意外险,工作期间提供工作餐。正式录用后,缴纳五险一金。
(二)录用的留置看护人员日常管理由湖口县公安局负责。执行看护任务服从县监委统筹调度安排期间由县监委和县公安局共同管理。
五、监督方式
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违纪违法行为,由县公安局调查处理或者移交县有关部门处理。
六、有关事项
(一)总成绩=面试成绩+符合条件的加分。面试分值为100分,保留2位小数点,尾数四舍五入。体能测试为合格或不合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资格。
(三)聘用期间如有离职或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负责按考生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能测试、体检及考察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
(四)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或通报其所在单位。对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疫情防控期间,根据湖口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进行,请考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监察委员会和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707927087(工作时间) 桂警官
湖口县监察委员会
湖口县公安局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