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审判、执行工作需要,横峰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聘用制司法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1.协助承担法院机关及法庭办公区域安全保卫、值班警戒;
2.配合业务庭室从事需要警力协助的办案活动;
3.负责押解刑事被告人开庭;
4.负责应当值庭的庭审警卫;
5.其他需要完成的相关工作。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法院工作,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热情谦和,善于沟通,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退伍军人或警校毕业生。
5.男性,净身高170cm以上。
6.年龄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8月20日至2002年8月19日出生)。
三、不能应聘的情况
1.现役军人;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6.正在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人员;
7.曾参与、组织或煽动群众集体上访或非正常访被定为骨干成员、影响社会稳定的人员;
8.信奉邪教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
9.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未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10.其他不适合应聘的情况。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现场报名、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8月20日至8月30日
报名地点:横峰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方式:0793-5786669、19970371624 (邱婕)
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上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以退伍军人身份报考的请同时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以及岗位匹配度等,参加面试地点、时间待定。
(三)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4×10米往返跑,1分钟俯卧撑或引体向上,跳远。体能测试执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评分标准》。
(四)体检和考察
体能测试结束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考察材料中的无违法违纪证明由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五)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进行业务素质培训,与法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聘用期间需服从工作调剂。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16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由基本工资加绩效奖金构成,基本工资1900元/月,绩效奖金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另行发放。
本院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享有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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