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赣州经开区党群工作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岗位自聘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采取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人数
共招聘人数1名。
(二)招聘条件
1.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党的基本知识,有独立工作能力和一定的组织能力;
2.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或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薪酬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执行《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若岗位报考人数不足20人,直接采取面试,若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超过1:20,则面试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和50%计入总成绩。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1日。
2.报名:此次招聘采取网上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定其他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赣州经开区党建信息化管理系统区级管理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手写签名,将签字版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工作证明、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以及本人“赣通码”、“行程码”结果截屏(样式参见附件3)和签字版《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4)原件扫描件或照片,打包发至邮箱zj7450u@163.com。咨询电话:0797-8379066。
3.资格审查:审查符合条件者通知笔试及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整个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政治理论、公文写作、党务知识、时事等综合知识。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3)面试方式和内容:实行结构化面试,总分值100分,现场出分;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4)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侯考的,视为放弃面试。
(三)体检及政审
根据总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入闱人选。
1.经考试、考察后确定的入围人选,统一组织在指定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3.政审主要审查其政治品质和有无违法违纪方面问题。
4.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根据得分顺序,后续人员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政审。
(四)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人员名单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务公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由我部为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试用
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期间按对应工资的80%发放。
(六)正式聘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若考生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自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予聘用。
四、疫情防控
(一)报名人员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疫情防疫各项要求,配合做好各项防护措施。
(三)凡现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或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人员;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的出院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或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人员;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的出院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境外来赣人员、密切接触者及考前7天内相关病例复阳人员;报名前7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动态调整)旅居史的人员;报名前48小时及面试期间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的人员,经认定不适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均不得参加。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调整考试时间。
附件:1.赣州经开区党建信息化管理系统区级管理员职位表
2.赣州经开区党建信息化管理系统区级管理员报名表
3.“赣通码”、“行程码”、截图样式
4.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2022年10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www.gkdw.gov.cn/n534485/c42474908/content.html